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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国道和省道的命名规则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Ryml    时间: 2009-2-22 19:30
标题: 国道和省道的命名规则
中国道路按其行政等级主要分为国道、省道、县道三级,由国、省、县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G、S、X作为它们各自相应的标识符,标识符加数字组成编号。

         1、国道按首都放射线、北南纵线、东西横线分别顺序编号。
从北京出发的国道以“1”开头,如G101北京至沈阳。
南北方向的国道以“2”开头,如G205秦皇岛(中国的北面)至广州(中国的南面)。
东西方向的国道以“3”开头,如G321广东广州至四川成都。

         2、省道的编号,以省级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。
省会城市放射线的编号,由省道标识符“S”、放射线标识“1”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,如S120,广州是广东省的省会城市,以广州放射出去到广东其它城市;
北南纵线的编号,由省道标识符“S”、 北南纵线标识“2”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;
省道东西横线的编号,由省道标识符“S”、 东西横线标识“3”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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